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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31日电 (记者 岳德亮)从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情况试行学分制管理,公务员年度培训学分完成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这是杭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近日出台的规定。
据了解,这一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从今年起,杭州市公务员每人每年需完成不少于12天、积分不少于72分的培训任务。处级领导干部除完成上述培训任务外,每五年另需完成累计不少于1个月(30天)、积分不少于180分的培训任务。 杭州市委组织部表示,培训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培训学分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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