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军转干政策资讯,文都公务员频道为考生们整理了江苏苏州市军转干积分要素分值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苏州市军队转业干部积分要素分值表
要素 分值标准
学历情况
对入伍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在部队服役满最低年限的,分别计4分、7分、10分。
军龄
师、团职干部每年计1.5分
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服役不满7年的,军龄不计分;7至7年半计0.45分;7年半至8年,计0.9分;满8年计1分;超过8年部分每年计2分。
军龄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达到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职务情况
基础分
正师职干部计60分,副师职干部计50分;正团职干部计40分,副团职干部计30分。
任职年限
师职于部每任满一年加5分,任职不足半年加2.5分。
团职千部每任满一年加2分,不足半年加1分。达到半年且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营职干部(技术10、11级以上)每任满一年加2分,任职不足半年加1分。
连排职干部(技术12、13、14级)每任职满一年加1分,任职不足半年加0.5分。
以上各职级达到半年但不是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奖励情况
立功
一等功首次计20分,此后每次加6分;二等功首次计10分,此后每次加3分;三等功首次计4分,此后每次加1,2分。
荣誉称号
被中央军委授予的计30分;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计25分。
党内表彰
对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原解放军四总部、原各大军区、原各军兵种发文表影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受中央军委、各大战区、各军种发文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首次计3分,此后每次加计1分,累计不超过5分。
说明
立功分数可累计,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档次积分,因同一原因多次立功表彰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惩戒情况
党纪处分
受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的分别减7分、12分、20分、30分。
行政处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降衔(级)、撒职等军纪处分的,分处分别减去5分、9分、13分、17分、21分、25分。
其他
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纪或军纪处分的,其档案和《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未如实记载,被举报并经查实,按照相应处分项目扣分的分值双倍扣分。
说明
因同一原因同时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以党纪处分扣分。减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下一个处分档次分数
政策性照顾情况
六类人员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岗工作的,10年以内的每年计0.2分,10年以后每年计0.4分。既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岗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两项可以累计计分。
参战
为保卫国家安全,参战一年以内的计5分,参战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计10分,两年以上计15分。
维和
参加国际维和任务的,不满一年的计3分,一年以上的计5分。
总积分
分值组成
为考试,考核分各占总积分的50%。
说明
总积分=(个人考试分x100)/同级别考试最高分x50%+ (个人档案分X100)/同级别档案最高分x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