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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充实壮大脱贫攻坚与经济发展人才队伍,根据《宣恩县“贡水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宣办发〔2017〕22号)的相关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岗位引进人员享受“贡水人才”计划所有待遇;二类岗位引进人员的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详见《2018年度宣恩县“贡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2018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应为国家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和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附件3)。具体条件如下:

1.本科生应为国家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符合“双一流”条件),原则上3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应为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毕业学校),原则上40周岁以下。

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原则上45周岁以下;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再适度放宽。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度宣恩县“贡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一年聘用期内工资实行年薪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薪总额(含单位配套的五险一金)为10万元,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含单位配套的五险一金)为15万元,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含单位配套的五险一金)为20万元。招聘引进的人才除年薪以外,聘用期内还享受5000元/年的生活补贴。

二类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制定的工资待遇标准详见附件1。

(二)居住保障

1.贡水人才公寓。县政府从全县的公共租赁房和教师宿舍中预留一部分作为贡水人才公寓,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宿问题。引进人才在县城无固定住所的可申请租赁贡水人才公寓,租赁费用自理。不申请租赁贡水人才公寓的人员,自行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发放安家费。

一类岗位:对引进的人才给予最高25000元的安家费,安家费分5年发放,每年按20%的比例予以支付,具体发放原则为:招聘引进的人才,上岗后的首月随工资发放第一年度的5000元安家费。引进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过双向选择,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编或办理续聘手续的,其在岗位工作的4年中,每个年度考核合格时予以支付5000元安家费,累计支付不超过20000元/人;引进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没有进编或未办理续聘手续的离岗人员,除聘用期间已支付的第一年度5000元安家费以外,不再支付剩余的安家费。

二类岗位: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至6月30日,应聘者登录宣恩贡水人才网(网址http://www.xegsrcw.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宣恩贡水人才”,注册个人用户(微信或网站注册报名教程见附件4),创建并完善个人简历,招聘组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绑定的手机、微信和邮箱,若简历通过审核,可通过网站和公众号申请应聘岗位,并收悉相关招聘信息。

(二)考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方式一般为面试(测试)和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一般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三)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入围对象体检。体检应当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公示

县人社局将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1.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的聘用资格通知文件为依据,通知拟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贡水人才”计划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借用、借出或者调走。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2.应聘一类岗位的人员经考核确定为引进人选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对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并且有进编意愿的人员,可参加州县人社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和公开考试招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如符合岗位履职要求但未能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可与原单位签订续聘合同,延长合同期一年。对无续聘意愿或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的人员,用人单位足额兑现合同待遇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的学历以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满足“双一流”条件。

3.应聘人员可选择多个招聘岗位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身份审核、测试、考察、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宣恩新闻网、宣恩贡水人才网、“中国宣恩网”和“宣恩贡水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了解相关招聘信息。

附件:

1.2018年度宣恩县“贡水人才”招聘计划.xls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湖北省2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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