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调生考试中,公文写作是很重要的,下面,文都公考网选调生考试频道给广大考生详细讲解选调生考试公文写作行文规则,希望能够给参加2018年选调生考试的同学们一些借鉴。

    一、行文的一般规则

    1.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按权限行文,逐级行文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二、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条例》中对此明确规定为6条细则:

    1.原则上单一主送,根据需要抄送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本级部门根据授权及权限向上级主管部门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不得向上级机关原文转报下级请示事项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与报告相区别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应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者向上行文可抄送另一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三、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条例》中对此明确规定为5条细则:

    1.明确主送与抄送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经授权可向下级机关行文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上级部门按权限向下级部门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行文事关多部门须协商一致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向受双重领导的机关行文可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同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以上是文都公考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考生介绍的2018年选调生考试公文写作行文规则,祝愿考生们都能在2018选调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