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选调生 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7〕81号),结合考生咨询比较集中的有关问题,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2017年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推荐表、报名表中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并盖章即可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2.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备齐报名所需资料到《公告》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各高校推荐统一报名;“四类人员”中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到服务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西部计划”、“青南计划”人员到团省委宣传部报名,“特岗”教师到省教育厅师范处报名。

  3.大学生“村官”报考资格中“党员且工作表现优秀人员”调整为“工作表现优秀人员”。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