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娄底市公安系统、娄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新化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3日上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递补对象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职位接近资格审查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6月17、18日,具体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娄底党建网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3

  1、2017年娄底市公务员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成绩

  2、2017年娄底市公务员考试法、检两院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成绩

  3、2017年娄底市公务员(含法检两院)考试、选调生选拔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