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6日(星期二)至6月7日(星期三),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厦一楼多功能厅(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附1号,省检察院东侧),考生可乘坐15、556、586、625、66、72、723、BRT1路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选调生,还须现场提交《报考指南》第二条明确的书面意见或证明。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 027-67888637,027-67888607

  附件:湖北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检察助理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