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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情况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624办公室)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按规定,报考限“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等,以及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时,所有在职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企业)或地方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三)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我局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四川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028-86739842

  附件:四川省粮食局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一览表

  四川省粮食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