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预计9月下旬进行笔试,现在离考试时间已经不远了。立志参加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的童鞋们要抓紧时间备考了,文都公考政法干警栏目为大家提供民法学考试备考资料::民法学之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希望大家努力备考,轻松应考,顺利成警。

  【问题】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回复】总结如下: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民事主体是否实际参加了民事法律关系,均不影响其享有这种资格 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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