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考试看似简单,实际上也需要大家精心准备,今天,文都公考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不一样,供大家参考学习。

  简述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答: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比,主要体现出以下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特点。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更多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尽在文都公务员频道,这里有更前沿的考试资讯,更齐全的备考资料,更完善的考试题库,还有免费直播可以学习,记得收藏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