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预计9月下旬进行笔试,距离考试还有不算充足的的时间。目前2017政法干警报名工作暂未开始!考生可参考2016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合理安排自己的备考计划,希望大家提前了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报考!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组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人数及培养方式

  (一)招录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或持有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2.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内蒙古的区外生源的内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4.在内蒙古服务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以上对户籍、学历、学位以及退役要求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

  (二)招录人数

  本次考试计划招录305人。其中,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招录207人,从大学生退役士兵中招录42人,从退役士兵中招录38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18人。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储备人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培养方式

  对考试录取人员,按照确定的录取院校和培养计划进行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教育。其中: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2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2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2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和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蒙汉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能力。

  (二)报考招录退役士兵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招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对于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者,既可以报考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也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士兵的职位(年龄符合要求),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服务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到2016年8月31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招录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在历次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且未满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所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含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在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中被录取在读、退学或未满招考简章所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含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本次考试办理录取手续前被其他公务员考试新录用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列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未满试用期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者录取后,将在录取院校学习两年,建议孕妇请勿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12:00。

  教育入学考试有关要求请报考者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查询。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温馨提示: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经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4.凡报考警察职位的,在面试前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跑以及4×10米折返跑,测评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建议孕妇请勿报考;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任何伤、病等问题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录机关的自治区有关政法主管机关负责。

  2.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除外)均须在网上先交费,报考法律硕士每人220元,报考其他学历层次每人1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6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13),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须在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

  3.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4.报考者须于2016年9月20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 1,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4: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后将相应减少录取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内容

  1.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教育入学考试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2.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

  教育入学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3.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教育入学考试为汉文卷,考生可自愿选择用汉文或蒙文作答,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

  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