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2017山东军转干信息,文都公务员频道为考生们整理了淄博市择优安置军转干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战略部署,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关于加强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39号)和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一、考试考核办法

  (一)考试

  符合在我市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全部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统一阅卷的军转安置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20分,时间3个小时。团职军转干部和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分卷考试,即团职军转干部和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使用不同试卷,团职军转干部考试主要测试其政治素质、组织管理和问题处置等应知应会基本能力,不再测试以记忆为主的客观题;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与往年一致。考试不指定教材。

  (二)考核

  1、团职干部

  考核对象为2017年省下达转业安置计划的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含处级文职干部,下同)。考核项目包括军龄,职务,奖惩情况,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情况,参战情况等。主要依据转业干部本人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赋分。时间计算一律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1)加分项目

  ①军龄分。军龄每满一年计1分,计算整年后剩余时间,半年及半年以内的计0.5分,半年以上的计1分。入伍前参加工作时间不计为军龄。

  ②职务分。任正团职或副团职时间每满一年计1分,计算整年后剩余时间,半年及半年以内的计0.5分,半年以上的计1分。担任团职领导职务时间每满一年计0.5分,计算整年后剩余时间,半年及半年以内的计0.25分,半年以上的计0.5分。

③受奖励分。平时立三等功,在团职岗位上计3分,在营职以下岗位上计2分;平时立二等功或战时立三等功计10分;平时立一等功或战时立二等功计15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战时立一等功计20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国际维和等特殊任务时立功可参照战时立功计分。因同一事项多次受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