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公考招警考试频道发布:河北沧州沧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100人),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文都公考官网和文都公考微信公众号。经沧县政府同意,沧县公安局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为统招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其中中文、档案、通讯、财会专业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成绩加5分。招聘男性9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3、沧县及相邻县市区户籍;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

5、男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裸眼视力1.0及以上,无残疾,无色盲;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到沧县公安局控申科接待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并填写报名表,未经现场审核确认的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 1月 9 日9:00至1 月 16 日17:00 (周六周日除外)。逾期报名无效。

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5。

4、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经最终确认,同时用手机扫码进入此次“招聘工作通知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文秘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核定

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八、政审

县公安局政治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政审时填写《沧县招聘辅警政审表》,由村委会(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鉴定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通过政审工作人员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九、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十、工资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1、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雇佣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沧县政字[2015]18号)文件执行。月基础工资220,月绩效工资平均80,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涨3。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住房公积金手续。

2、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签订

试用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3、人员管理

县公安局按照《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十一、本公告由沧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25232

沧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

二0一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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