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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共招聘10名,详见《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2019年2月2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gov.cn/。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审核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如果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招聘人数信息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11: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9年3月28日-29日,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2月28日9:00—3月1日24: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岗位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体检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单位企业雇员性质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1982。

七、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附件: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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