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公考招警考试频道发布:2019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公安辅警招聘公告(42人),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文都公考官网和文都公考微信公众号。

为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42名男性辅警人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职责所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0cm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4.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7月30日至2001年7月30日期间出生);文秘类专业毕业生或有文秘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5.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如招聘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1.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有人事、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

6.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可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文秘类专业毕业生、有文秘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卢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卢氏县文明诚信家庭“标兵户”。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2019年7月26日发布公告。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shixian.gov.cn)、卢氏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领取《2019年卢氏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符合优先招用条件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体能测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测试内容:1000米、10米×4往返跑,两项各占50分,共100分。实行现场打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闭卷试题、口头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人员综合成绩(如遇末位并列,以体能分数高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入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选择能够承担体检任务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体检不合格人员空缺按考试人员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政审,统一开具体检合格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证明材料。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卢氏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

五、人员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被聘用人员执行每人每月180的工资标准(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卢氏县公安局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随着卢氏县最低工资标准变化予以调整。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公示等内容全部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敬请及时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实施。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2019年卢氏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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