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公考招警考试频道发布:2019年湖北建始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10人),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文都公考官网和文都公考微信公众号。

根据工作需要,建始县公安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拟招聘男性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身高1.70米以上;

5.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和保密意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7.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8.需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曾参加过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但在录用过程中因对分配的岗位不满、畏惧辛苦而自动放弃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离岗的;

8.其它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建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县公安局大楼附楼三楼特警大队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李萍 高孝霞

联系电话: 0718-3232009

报名要求: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A4纸,附件,需正反打印);2.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4.报名考生现场扫码关注建始公安微信公众号,本次招考相关信息随后将在该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四、核发准考证报名后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见微信公众号发布名单)于11月22日上午8:00-8:45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因岗位特殊需要,对持有A/B级驾驶证的考生加3分。两项加分不重复,满足两项加分的,仅计算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录取聘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聘辅警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公安局管理使用,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岗前培训

州、县两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将对新招聘辅警进行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公安局现有辅警待遇标准执行,为基本工资160/月+不超过50/月的加班补助+不超过500/年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递补规则: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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