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呼伦贝尔市直属党政群机关,遴选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32人。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我市所属旗县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在苏木乡镇连续工作满5年的可放宽2岁(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查询《遴选职位表》,并下载填报《遴选报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者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报名表》报本单位和旗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5)按照《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者不得报考入职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在遴选过程中,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3.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只接受选调生报名,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在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电话反馈报考者。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形成报名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中旬到海拉尔河东新区党政办公楼11楼1142房间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