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体检工作统一安排,现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深圳市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深圳市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深圳市委员会、九三学社深圳市委员会职位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生

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以市委组织部公告结果为准。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3月16日(周二)上午8:15-8:30。

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4号市政协前楼大厅

三、体检流程

(一)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和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

(二)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在指定的报到时间到达指定的报到地点报到。

(三)证件查验合格后,听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指引,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病史信息,将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行体检。

(五)全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确认没有项目漏检或不需要当天、当场复检的,考生补充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交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体检结束,离开体检现场。

四、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请勿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勿戴有明显标识的口罩参加体检。

(二)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属体检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考生无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或体检过程中体检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复检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考生自备少量现金。

(四)体检前和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需要进一步检查、检验时能够取得联系。注册、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在体检结束离场前告知工作人员。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在体检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在体检地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测检查要求。

七、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或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