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8:20前到达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一楼大厅,核对身份后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6.体检费自理(约50,按实收取,请自带现金)。
7.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8.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日应提供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当日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为避免影响体检,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并按照规定自觉隔离观察14天和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日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830-3111831
附件:2020年四川省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体检递补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2日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位编码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行测
成绩
申论
成绩
笔试折合
总成绩
加分
面试
成绩
面试折
合成绩
总成绩
排名
姜煜
3121040104121
33004049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
67
70
41.1
 
84.8
33.92
75.0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