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对象主体从师级以下部队选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其中,本科毕业的,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应当是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往年政策中,研究生学历可以优先推荐,现在被删除往年政策中,区分批、第二批、及第三批次录取学生,第三批次学生需要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现在不区分批次

二、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

往年政策中,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放宽年龄的限制,现在已删除,并对“在驻西藏的少数民族士兵”放宽年龄条件

三、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往年政策中,截止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在已更改

四、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新增条件)

五、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往年政策中,要求身体心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标准。)

与往年发布政策相比,21年政策变化还删除以下条件:

1.删除条件: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删除条件: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女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类,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其中,非理工类专业入伍、从事通信专业的女大学生士兵且通信专业分业科目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可以纳入通信类专业选拔范围。

3.删除条件:现实表现。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符合前款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推荐: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生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的;(往年政策中,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现在已删除改为“双一流”

三、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的;(往年政策为:“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

四、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往年政策中要求,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现在已删除并增加时间限制

五、专业技术尖子;(新增条件)

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新增条件)

七、体育运动队骨干。(新增条件)

与往年发布政策相比,21年政策变化还删除以下条件:

1.删除条件: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2.删除条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

3.删除条件: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