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 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4. 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5.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 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如职位没有特殊要求,可以。

7.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除特殊说明外,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

8. 公开遴选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办理转任手续时,考生能否以高职务职级转任低职务职级遴选职位?

答:不可以。比如,某考生现为二级主任科员,办理转任手续时不能转任到遴选职位层级限定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2021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仅适用于2021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文章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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