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全力确保每一位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顺利参加考试。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应试人员

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市外应试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手机APP完成注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应试人员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地、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

(一)14天内在渝应试人员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14天内其它省市来渝(返渝)人员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且“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黄码和红码)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

请应试人员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时,应试人员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出示“渝康码”(市外“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六)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考前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七)应试人员进入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试人员。

四、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之间“两点一 线”。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驻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应试人员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和在周围聚集,不提供停车场地。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五、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重庆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应试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能否如期举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如无变化,将按此规定执行),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笔试重庆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考试前28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2.考试前21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考试前14天内未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14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111/t20211117_999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