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县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有关单位。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见《莲花县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此次选调面向莲花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018—2020年);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农林水定向毕业生,在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已被列为失信联合惩诫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
4.专业分类要求。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莲花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莲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查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2022年1月14日下午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加分。
1.笔试
(1)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总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文化、法律常识、科技知识和职业道德、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教材。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选调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加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综合加分制度。对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加分计入总成绩。具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一并提交年度考核优秀相关佐证资料。
4.公布成绩
在莲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要求与报考人员专业相近者优先、年龄偏小者优先的原则予以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或者选调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3)递补规定。体检出现缺额的,按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时间和方式。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开展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专业素养考察、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莲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lh.gov.cn/)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莲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要求
(一)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按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有关政策执行。
(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9-7212610
监督电话:0799-7227226 7221240
附件1:莲花县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莲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考证明
附件4: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文章来源:莲花县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zglh.gov.cn/art/2022/1/7/art_749_1089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