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2022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招录4266人,2433个职位。面试时间为2月26日-3月3日。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信息,请关注文都公考网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一)考试时间

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请提前1小时到达。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9号一商集团干部学校

(三)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可在2022年2月24日到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领取,也可笔试当天8点前在大门检验身份时领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自备考试文具(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考试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本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2022年2月24日上午9点后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核酸检测报告均可),方可进入。

3.认真阅读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卸打印,考生本人签字后在进入考场时上交。

4.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请于2月23日前通过微信或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微信18811678262或邮箱276437215@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5.当日未到或迟到者,视为放弃。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日。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面试当日于上午8:00或下午13: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六层会议室(候考室)

(三)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 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 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等。

3. 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23日前通过微信或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微信18811678262或邮箱276437215@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4.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核酸检测者健康宝将会弹窗提示,请外地考生来京后请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未进行核酸检测导致健康宝弹窗,影响面试。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68365259。

三、考察和体检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本次面试考生成绩将于3月7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查询。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安排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不高于1: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查看附件>>>http://jtw.beijing.gov.cn/zfzd/xxgk/ggl_2800/202202/t20220211_2608623.html

1.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 面试人员名单

4.自愿放弃声明书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2022年2月11日

原标题: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jtw.beijing.gov.cn/zfzd/xxgk/ggl_2800/202202/t20220211_2608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