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创建于1959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包括社会人才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非在职,且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四)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大连市。具体岗位、专业、招聘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详见附件2。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主动通过咨询电话沟通确认。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rr.mee.gov.cn)、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网站(www.nmemc.org.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7231819),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如需改报岗位,请及时通过咨询电话联系海洋中心。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开考前通过海洋中心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安排面试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组织报到、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海洋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薪酬,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可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野外作业和差旅补助、职工食堂、健康体检、带薪年假、工会福利、教育培训等待遇。

(二)按照项目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推荐申报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大连市创新计划、依托海洋中心的重点实验室基金等,入选后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三)提供出国学习、交流访问或选派部委学习锻炼的机会。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手机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同步进行,招聘信息详见海洋中心官网。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单位网址:www.nmemc.org.cn

咨询电话:0411-8478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