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北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20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880名。

二、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生源地市州的职位。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自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4.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2024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4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10: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