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10月14日发布,10月15日至10月24日报名,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11月24日笔试。请考生持续关注文都公考国家公务员频道,文都公考小编会随时更新国考相关资讯。本文为2020国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推荐:

【汇总】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专题

【直播】2020国考大纲解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网络搜集、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