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对海西州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合格的39名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7日。
凡政审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请于8月28日早9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海西州公安局政治部填写《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并于8月30日前上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 0977-8206227
附件:2017年海西州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海西州公安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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