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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 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2.我国(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该条文采用的罪状描述方式属于(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3.王某在商场门口见一中年妇女挎着一个包,于是趁其不备,突然抢夺。但该中年妇女拽 住包不放。王某对着该中年妇女猛踹一脚,致使该中年妇女倒地松手,王某拿到钱包后逃逸。王某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4.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

  C.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强奸,却被该女制服

  5.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这种 情形属于罪数论中的(  )。

  A.牵连犯

  B.想象竞合犯

  C.继续犯

  D.连续犯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答案】B。解析:简单罪状,是指条文只简单的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比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根据定义,可知应选B项。

  3.【答案】A。解析:《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日的。王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C。

  5.【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牵连犯的构成特征为:(1)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3)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根据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本题的题干显然构成牵连犯。选项8想象竞合犯和C继续犯都只有一个行为,而选项D连续犯是数行为触犯同 一罪名,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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